受有关部门委托,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法律规定,我公司对以下资产进行公开转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
位于兰州市白银路街道庆阳路的房产一处(现被租用),建筑面积472㎡,参考价1,890,192.00元。
二、受让条件
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均可报名受让。
三、转让方式
1、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个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方式;
2、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含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采取公开拍卖方式。
四、受让须知
1、公告期:2008年10月21日—2008年11月17日17时
2、该房产现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
3、公告期内意向受让者须携带有关材料到甘肃省产权交易所咨询、报名、办理受让登记,并缴纳保证金20万元,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受让资格。未受让者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履约保证金须于公告截止时间2008年11月17日17时前反映到省产交所指定帐户。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商务大厦8层
网址:www.gscq.com.cn
联系人:党政 刘毅婧
联系电话:(0931)8405308 8482808(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