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L2017SW063
受兰州建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将孙家台、水岸茗苑项目部分房屋公开租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1、孙家台小区19号楼102号、103号商铺,面积为400.64平方米,现为孙家台社区服务站。孙家台经济适用房住宅小区位于兰州市七里河区文化宫西津路以南,雷坛河西侧,北临兰新铁路线,西靠华林坪。该租赁标的消防验收未完成,注册前置消防验收手续需承租方自行协调解决。租期2年,租金半年付。
房屋用途:经营业态不限。
挂牌价:19.2307万元/年,租赁保证金为4万元。
2、水岸茗苑4号楼东侧1层商铺,建筑面积约199平方米。商铺位于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北口,东临静宁路,北临南滨河路。水岸茗苑小区4号楼1-3层为商铺。该租赁标的目前空置、未装修、消防验收未完成,注册前置消防验收手续需承租方自行协调解决。租期2年,租金半年付。
房屋用途:除不得经营有油烟污染及噪音扰民的行业外其余业态不限。
挂牌价:33.432万元/年,租赁保证金为7万元。
3、水岸茗苑4号楼东侧2-3层商铺,建筑面积约467平方米。商铺位于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北口,东临静宁路,北临南滨河路。水岸茗苑小区4号楼1-3层为商铺。该租赁标的目前空置、未装修、消防验收未完成,注册前置消防验收手续需承租方自行协调解决。租期2年,租金半年付。
房屋用途:除不得经营有油烟污染及噪音扰民的行业外其余业态不限。
挂牌价:44.832万元/年,租赁保证金为9万元。
4、水岸茗苑4号楼西侧1-3层商铺,建筑面积约567平方米。商铺位于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北口,东临静宁路,北临南滨河路。水岸茗苑小区4号楼1-3层为商铺。该租赁标的目前空置、未装修、消防验收未完成,注册前置消防验收手续需承租方自行协调解决。租期2年,租金半年付。
房屋用途:除不得经营有油烟污染及噪音扰民的行业外其余业态不限。
挂牌价:57.834万元/年,租赁保证金为12万元。
5、水岸茗苑5、6号楼1-3层商铺,建筑面积约3178.81平方米(其中1层面积1000.08平方米、2层面积1090.27平方米、3层面积1088.46平方米)。商铺位于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北口,东临静宁路,北临南滨河路。该租赁标的目前空置、未装修、消防验收未完成,注册前置消防验收手续需承租方自行协调解决。租期2年,租金半年付。
房屋用途:除不得经营有油烟污染及噪音扰民的行业外其余业态不限。
挂牌价:268.2263万元/年,租赁保证金为55万元。
以上标的房屋以现状租赁。
二、承租人资格和条件
1、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
2、承租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承租人确定方式
网络竞价(金马甲动态报价)方式确定。
四、承租人须知
1、公告期:2017年4月14日至2017年4月28日止。
2、意向承租人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租赁标的,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在2017年4月 28日17时前,按规定交纳租赁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租赁保证金确认到账后,取得参与租赁资格。逾期未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或租赁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帐的,视为放弃租赁意向。未租赁者的租赁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3、意向承租人在被确定为承租人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半年房屋租金,已交纳的租赁保证金转为租赁押金,其余房屋租金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
4、承租人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不能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房屋租赁合同》不能履行的,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责任。
5、意向承租人交纳租金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意向承租人放弃承租,出租人按违约处理,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出租人可以重新挂牌。如因特殊原因,双方协商确定新的起租日期,由此造成的损失应当由过错方承担。
6、租赁标的房屋的水、电、暖费用由承租人按计量向各征收部门按时交纳。
7、意向承租人应充分了解租赁标的现状,并到相关部门咨询,报名即表示对房屋可能存在的瑕疵及现状予以认可,并自行承担租赁后的全部风险和责任。
8、原承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
9、其他详见《房屋租赁文件》。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经理18919916979 李经理 15009317781
联系电话:0931-8483288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大厦8楼
甘肃省产权交易所
2017年4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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