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玉门油田分公司2022年第五批废旧设备及物资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08-19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09-01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标的 |
标的信息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暂估) |
挂牌价 |
交易保证金 |
HSE保证金 |
可开具 发票及税率 |
备注 |
|||||||||||
1 |
废旧设备 |
150吨 |
2100元/吨 |
9 |
10 |
3%增值税普通发票 |
最终数量以 实际称重为准。 |
|||||||||||
2 |
废旧黄铜 |
0.4吨 |
23270元/吨 |
0.3 |
1 |
13%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 |
||||||||||||
存放地 |
应急与综治中心、老君庙采油厂鸭儿峡作业区厂区内 |
|||||||||||||||||
标的现状 |
以实物现状转让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机构 |
--- |
|||||||||||||||||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玉门油田分公司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作为转让方,向甘肃省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甘交所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甘交所集团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2022年第19期党委会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玉门油田分公司 |
|||||||||||||||||
特别 |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财务、法律文件及该公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公告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公告之内容。 |
|||||||||||||||||
交易 |
资金交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1.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须在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HSE合同》。 2.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分别向甘交所集团指定银行账户按成交价乘以预估吨数一次性预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向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一次性足额交纳HSE安全风险保证金。HSE安全风险保证金待转让标的交割完毕后由转让方无息退还至受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法律法规允许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 |
|||||||||||||||||
标的交割 |
1.受让方须按转让方指定物资范围进行拉运。 2.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交割,以现场实物现状完成标的的全部拆除、拉运等相关工作。因受让方原因逾期未能拉运的,若转让方同意延期交割,受让方须按300元/日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交割的违约金;若转让方不同意延期交割,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合同履约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转让方可重新委托甘交所集团组织挂牌。 4.受让方拆除作业期间需严格按转让方要求进行,充分做好期间扬尘、噪音等控制工作,因违反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规定及管理要求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由受让方负责赔偿; 5.标的交割期间的一切安全和环保责任均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及其拆卸装运人员须按照转让方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标的交割,不私自进入非转让标的区域,不私自动用任何非转让标的,不原地再次转让标的,并按转让方要求完成全部拆卸拉运及现场清理工作。 6.受让方如不及时办理标的交割,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负责。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2.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认可并接受《产权交易合同(待签)》的全部条款,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或转让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交易双方应向甘交所集团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3.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产权交易合同(待签)》。 |
|||||||||||||||||
交易 |
竞价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失信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2-08-19 09:00:00 至 2022-09-01 17:00:00(节假日除外)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甘交所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2-09-01 17:00:00,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2.若意向受让方未成为受让方,甘交所集团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报价书》《成交结果确认书》的;未在10个工作日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HSE合同》。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①在网络竞价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②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报价结果通知单》;未在10个工作日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HSE合同》的。 ③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及甘交所集团损失的。 ④意向受让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⑤意向受让方故意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相关损失的。 ⑥受让方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⑦受让方未按转让方要求交割标的的。 ⑧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拆除、切割、装运及处置等过程中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 特别提示:因受让方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受让价款低于本次受让价款时,该受让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网络竞价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服务费 |
按《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约定收取 |
|||||||||||||||||
附件下载 |
||||||||||||||||||
联系 |
咨询联系人 |
联系人:黄经理,联系方式:13609398161 联系人:李经理,联系方式:15002558857 |
||||||||||||||||
咨询电话 |
0931-8457986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大厦9楼 |
|||||||||||||||||
技术支持 |
联系人:李经理,联系方式:15002558857 |
|||||||||||||||||
其他 |
1.甘交所集团网站www.gscq.com.cn 2.微信公众号:GSCQ456 |
关键词:
上一篇: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新业大厦3层(南侧)房屋租赁公告(四次)
下一篇:武威市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车辆转让公告(第二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