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13 17:59 加入收藏
项目编号:WL2023ZZ349
项目名称 | 兰州市永登县城关镇东街社区青龙路1664号房产租赁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产权子类型 | 房产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11-13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11-24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 项目终结 |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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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永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
出租方承诺 | 我方作为出租方,向甘肃省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甘交所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依法拥有的租赁标的公开租赁,由甘交所集团公开发布租赁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租赁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履约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租赁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租赁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甘交所集团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关于原永兴信用社、原中华街分社营业用房挂牌租赁的会议纪要》(2023年第2期)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永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
特别 告知 | - |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清 | ||||||||||||||||||||||||||||||
交易方式 |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按挂牌价与意向承租人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 ||||||||||||||||||||||||||||||
承租人资格条件 |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参与。 2.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租赁标的以现状交割,意向承租人应在公告期内自行对租赁标的进行踏勘并对其详细情况进行尽调,成交后承担所有风险。意向承租人应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在公告截止日17时前,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后,取得参与租赁资格。逾期未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帐的,视为放弃租赁意向。未租赁者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全额无息原路径退还。 2.意向承租人在被确定为承租人后,甘交所集团向出租方及承租方出具《成交通知书》,承租人在接到出租方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租赁合同》签订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受让方应向甘交所集团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转为部分租金。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出租人有权重新挂牌租赁。 3.承租人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违规、不良经营记录;承租人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不得影响出租人周边其他营业场所的安全经营,不得影响周边群众日常生活。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期方案使用标的房产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行的,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责任。 4.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标的转租给第三方或与第三方签订分包经营租赁等协议,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否则,出租人有权单方终止《租赁合同》,已支付的租金、租赁押金不予退还。 5.承租人须按相关物业要求建立、落实消防、安全等管理制度,负责租赁区域内所有资产、消防、人员等安全管理。 6.租赁标的水、电、暖、物业等费用由承租人按计量向各征收部门按时交纳。 7.交易过程中涉及税费由交易双方根据税法及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8.意向承租人应充分了解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并到出租人及有关部门咨询。意向承租人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自愿接受租赁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意向承租人在被确定为承租人后,不得以不了解租赁标的状况、租赁标的交付时间不确定或租赁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租赁标的或拒付租金。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9.其他详见《租赁项目承租申请书》等文件。 | ||||||||||||||||||||||||||||||
交易 指南 | 交易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提交报名资料及竞价前请务必遵照《转让公告》《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和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投资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投资。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11-13 09:00:00 至2023-11-24 17: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承租人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甘交所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意向承租人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及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17:00,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2.若意向承租人未竞得租赁标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如数无息原路径退还。 3.《租赁合同》签订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受让方应向甘交所集团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转为部分租金。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甘交所集团可以按照《租赁公告》中关于交易保证金处置的约定,在扣除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向甘交所集团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交易保证金划转至出租人指定账户,若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赔偿出租人损失的,由出租人向意向承租人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特别提示:因承租人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租赁的,若二次挂牌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成交价款时,该承租人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 ||||||||||||||||||||||||||||||
交易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秒) | - | ||||||||||||||||||||||||||||
服务费 | 详见《租赁项目承租申请书》等报名材料。 | ||||||||||||||||||||||||||||||
附件下载 | - |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王经理13919210901 赵经理 13321333988 | |||||||||||||||||||||||||||||
咨询电话 | 0931-8400283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大厦9楼 | ||||||||||||||||||||||||||||||
技术支持 | 王经理13919210901 | ||||||||||||||||||||||||||||||
其 他 | 甘交所集团网站 www.gscq.com.cn 微信公众号:GSCQ4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