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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勤县融媒体中心电视商业广告时段经营权转让公告

2019-07-02 09:07 加入收藏

项目编号:WL2019ZZ052

WL2019ZZ052

受委托,现将民勤县融媒体中心电视商业广告时段经营权公开转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1.转让标的:民勤县融媒体中心电视商业广告时段经营权。

2.经营期限:1年。

3.挂牌价:12万元。交易保证金:4万元。

二、受让资格和条件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与。

2.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

3.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转让方式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四、受让须知

1.公告期:2019年7月2日-2019年7月10日17:00时 。

2.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前往民勤县融媒体中心详细了解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向甘肃省产权交易所武威子公司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于2019年7月10日17时前,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后,取得参与交易资格。逾期未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受让意向。未受让者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3.经营要求:(1)经营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熟悉广告业务;(2)所有广告内容均由民勤县融媒体中心审查,确保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3)广告时段:商业广告每天不超过120分钟,分白天时段(70分钟)和晚上时段(50分钟)。每日黄金时段插播广告不超过5分钟;(4)因特殊原因,如停电、重大节会发生漏播、少播等情况不再补播。

4.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

5.受让方须在收到转让方办理转让手续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办理相关手续,签署《广告经营权转让合同》(转让合同以转让方提供的格式合同为准),非因转让方的原因而超过规定期限20日仍未办理完成的,转让方有权收回转让标的重新组织转让,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受让方的违约责任。

6.转让事宜如有变化,以变更公告为准。其他详见《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陆经理   18209350555

地  址:武威市凉州区皇家国际A座写字楼10楼

网  址:甘肃省产权交易所网站   www.gscq.com.cn

                                       

甘肃省产权交易所

2019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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