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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一批双馈异步风力发电机转让公告

2019-07-05 09:00 加入收藏

项目编号:WL2019SW112

WL2019SW112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一批风力发电机按现状整体公开转让,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

兰州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型号分别为YRKFF500-4、YRKFF560-4、YRSKFF630-6、TFW560-4的一批双馈异步风力发电机,约90台。

挂牌价为310万元,交易保证金为90万元。

二、受让资格

1.法律法规允许的法人、自然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

2.受让方须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三、转让方式

在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四、受让须知

1.公告期:2019年7月5日—7月18日17时。

2.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标的,签署《现场勘查确认书》,并在公告期内携《现场勘查确认书》到我所登记报名、提交相关报名资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取得参与交易资格。未受让者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渠道退还。

3.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缴纳50万元拉运保证金,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转让标的全部拉运及现场清理工作。

4.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转让和移交,转让方不保证转让标的齐全和性能完好。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自行向转让方有关部门咨询。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

5.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转让标的存在瑕疵等为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6.成交后,转让标的数量、规格、型号有误差的,不改变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7.受让方须自行协调、办理转让标的拉运所需相关手续,并承担全部税、费,确保拉运工作的顺利进行。

8.受让方及其拉运人员应遵守转让方有关规定和要求,不得私自进入非转让标的区域,不得私自动用任何非转让标的。

9.转让事宜如有变化,以变更公告为准,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产权交易合同(待签)》等产权交易文件。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兰州市张掖路87号中广商务大厦8楼

联 系 人:王经理 18119379692    苟经理 13919952445  

踏勘标的联系人:蒋应平 18394527500  

网址:甘肃省产权交易所网站www.gscq.com.cn 

 

                            甘肃省产权交易所

                               2019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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