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18 13:52 加入收藏
项目编号:WL2019ZZ062
WL2019ZZ062
受委托,现将武威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武威市凉州区城区内房屋租赁事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及基本情况
标 的 序 号 | 房 屋 位 置 | 面 积 ㎡(约) | 挂牌价 (万元/年) | 保 证 金 (万元) | 租赁现状 |
标的3 | 凉州区凤凰路111号临街商铺(二、三、四层) | 1021.75 | 30.98 | 10 | 闲置 |
标的4 | 凉州区凤凰路111号临街楼房南楼(四层) | 123.07 | 3.21 | 1 | 会计学校 |
标的5 | 凉州区南关中路146号四层 | 488.11 | 11.95 | 3 | 闲置 |
租赁期:标的租赁期为3年,租金按年分期支付。租赁标的以房屋现状为准。
二、租赁资格和条件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及非组织均可报名参与。
2.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承租人确定方式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按挂牌价与意向承租人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四、租赁须知
1.公告期:2019年7月18日-2019年7月26日17:00时 。2.原租赁户腾退之前的租金和水、电、暖等费用由武威市文
化旅游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原租赁户协商解决。
3.意向承租人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租赁标的,提交承租申请及相关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在2019年7月26日17时前,按规定交纳租赁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租赁保证金确认到账后,取得参与租赁资格。逾期未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或租赁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租赁意向。未租赁者的租赁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4.意向承租人在被确定为承租人后,应在成交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租金和交易服务费,已交纳的租赁保证金转为年租金的一部分,其余租金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
5.承租人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不能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若承租人不能按规(约)定使用房屋导致《房屋租赁合同》不能履行的,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责任。
6.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或与第三方签订分包经营租赁等协议,不得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否则,出租人有权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已支付的房屋年租金不予退还。
7.意向承租人应充分了解租赁标的现状,并到相关部门咨询。参加竞租则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了解租赁标的位置、面积、瑕疵等现状并且完全接受本租赁公告的全部条款。自行承担租赁后的全部风险和责任。
8.承租人须在收到出租人办理租赁手续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办理相关租赁手续,否则不予退还年租金。
9.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以出租人提供的格式合同为准。
10.其他详见《租赁申请与承诺书》、《租赁须知》、《租赁合同(待签)》。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经理18609353132
地 址:武威市凉州区皇家国际A座写字楼10楼
网 址:甘肃省产权交易所网站 www.gscq.com.cn
甘肃省产权交易所
2019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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