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产权交易所
您当前位置:首页 > 企业实物资产 > 其他实物资产 > 甘肃西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部分实物资产转让公告(第二次)

甘肃西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部分实物资产转让公告(第二次)

2019-09-24 08:43 加入收藏

项目编号:WL2019SW180

受委托,现对甘肃西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部分实物资产转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

此次转让涉及厂房拆除及相关设施、设备整体处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标的名称

简介

备注

挂牌价

保证金

1

加气砼厂设备、设施

含4台ф268×32M常州锅炉厂产蒸压釜、23套模具(常州天元建材厂产)、50余辆蒸养小车、170余块小车底板(常州天元建材厂产)、1台球磨机(B1557*1.5m)、双梁行车三组(跨度12.5m)、3.2立方螺杆式免维护空压机及全部生产线设备(含配套电机等)

使用9年

279.99万元

80万元

粉磨厂设备、设施

合肥(1700型)中亚立式磨配套生产系统1套(含液压系统、电器设备控制系统、附属设备等)

间断使用6年

粉煤灰标砖设备

含全自动液压转机、蒸养小车112台、双轴强力搅拌机、轮碾机等

--

2

车辆

包含徐工30型装载机(1台)、杭叉3吨叉车(含夹具)(3台)

--

3

钢筋混凝土厂房

约2750㎡

需拆除

钢构厂房

约4200㎡

需拆除

4

废油(危废品)

废机油、脱模油、液压油约5吨

--

5

铝粉(危化品)

约800公斤

--

以上标的1至标的5整体转让。

二、受让资格及条件

1.本次转让标的涉及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危险化学品、危废品的处置,废弃物清理外运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意向受让方须通过甘肃西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设备及相关配套用房拆除项目资格预审(详见“甘肃西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设备及相关配套用房拆除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公告编号:WL2019ZC021)。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转让方式

公告期满后,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照网络竞价方式转让;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四、受让须知

1.公告期:2019年9月24日至2019年10月11日17时。

2.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勘查转让标的并了解相关情况后,按要求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资质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在10月14日17时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后,取得参与受让资格。逾期未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资质材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受让意向。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证金将在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3.意向受让方需在公告期内自行勘查标的,填写《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现场勘查确认书》等报名资料。

4.甘肃省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省产交所”)向意向受让方收取交易保证金。转让标的成交,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并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全额价款后,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50万元转为合同履约金,其余部分转为成交价款(履约金待标的全部拉运完毕,省产交所收到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资产交割单后无息原渠道退还。)

5.成交后,受让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相关文书,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成交价款交纳至省产交所指定账户。

6.受让方须按《产权交易合同》及转让方的相关要求自行拉运所竞得的物资、设备,所需装备、装车、运输及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标的的全部拉运等相关工作。因受让方原因逾期未能拆除拉运的,按1000元/日向转让方支付场地管理费。受让方如不及时办理交割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负。

7.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转让和移交,转让方不保证转让标的齐全和性能完好。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并到有关部门咨询。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或转让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8.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和省产交所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扣除省产交所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报价书》《成交结果确认书》《交易合同》及相关文书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①在网络竞价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②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报价结果通知单》《交易合同》及相关文书的。

(3)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及省产交所损失的。

(4)意向受让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的。

(6)意向受让方违反在递交报名资料时所签署的承诺文件的。

因受让方原因导致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受让价款低于本次受让价款时,该受让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9.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交易合同(待签)》等。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王经理  13919210901

             李经理  15002558857

联系电话:0931-8457986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大厦9楼   

网  址:www.gscq.com.cn               

                        

甘肃省产权交易所

2019年9月24日



附件信息:

如果您对以上项目有意向,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
* 主题: * 栏目:
* 姓名: * 电话:
 邮箱:  单位:
 内容:
* 验证码:
 
关键词:

上一篇:中铁信息计算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分公司甘A0E912大众轿车转让项目(第二次)
下一篇:敦煌文旅交通有限公司车辆转让公告(第二次)

分享到:
  • 备案号: 陇ICP备15003175号 甘公网安备:62010002000563号甘公网安备:62010002000563号
  •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商务大厦8F
  • 邮编:730000 联系方式:0931-8405308
  • 甘肃省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bottom
x
× ☺竞买人会员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