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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市雷台汉文化博物馆房屋租赁公告(第四次)

2019-12-17 09:24 加入收藏

项目编号:WL2019ZZ123

受委托,现将武威市雷台汉文化博物馆房屋租赁事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及基本情况

标的序号

房屋位置

面积㎡(约)

挂牌价(万元/年)

交易保证金(万元)

租赁现状

标的1

武威市雷台汉文化博物馆停车场大门东侧一层第一间房屋

16

1.03

0.5

闲置

标的2

凉州区北关中路194号房屋

23.8

1.08

0.5

闲置

标的3

凉州区天马路118号九中对面自觉巷西口北侧商业楼二层

124.44

3.6

1

星星英语学校

租赁期三年,标的1、标的2租金一次性付清(三年)且经营范围仅限于文化创意类,标的3租金按年分期支付。

  二、承租资格和条件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参与。

2.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承租人确定方式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按挂牌价与意向承租人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四、承租须知

1.公告期:2019年12月17日-12月25日17:00时。

2.意向承租人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租赁标的,提交承租申请及相关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登录甘肃省产权交易所网站(www.gscq.com.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登记。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于2019年12月25日17时前,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后,取得参与租赁资格。逾期未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租赁意向。未租赁者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3.意向承租人在被确定为承租人后,应在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支付房屋租金及交易服务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房屋租金的一部分,其余租金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

4.承租人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不能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若承租人不能按规(约)定使用房屋导致《房屋租赁合同》不能履行的,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责任。

5.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或与第三方签订分包经营租赁等协议,不得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否则,出租人有权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已支付的房屋租金不予退还。

6.承租人可自行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不得改变房屋结构,不得对房屋造成损害,且装修装饰必须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环保等标准要求。租赁期满后,若原承租人不再取得承租权,需自行将房屋恢复原状,恢复原状的费用由原承租人自行承担,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费用。租赁期间的水、电、暖、物业等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其它费用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执行。

7.意向承租人应充分了解租赁标的现状,并到相关部门咨询。参加竞租则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了出租标的范围、面积、设施设备、瑕疵等现状并且完全接受本租赁公告的全部条款,自行承担租赁后的全部风险和责任。

8.承租人须在收到出租人办理租赁手续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办理完成相关租赁手续,否则视为违约,已缴纳的年租金做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承租人在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须向出租人交纳房屋租赁押金2000元。

9.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以出租人提供的合同为准。

10.其他详见《租赁申请与承诺书》《租赁须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经理18609353132

地    址:武威市凉州区皇家国际酒店A座10楼

网   址:甘肃省产权交易所网站   www.gscq.com.cn

    

   甘肃省产权交易所

2019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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