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24 09:50 加入收藏
项目编号:WL2020ZZ017
受委托,现将甘肃省武威公路局商业用房租赁事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及基本情况
标的序号 | 房 屋位 置 | 楼层 | 建 筑面积约(m2) | 挂牌价 (万元/年) | 保 证 金 (万元) | 租赁现状 |
标的1 | 南关中路128号 | 二至三层 | 1219.8 | 21.9 | 5 | 志诚酒店 |
标的2 | 南关中路122号 | 一至二层 | 460 | 19.51 | 5 | 食为天餐饮 |
标的3 | 南关中路118号 | 一层 | 39 | 2.55 | 1 | 空置 |
标的4 | 南关中路118号 | 一层 | 39.9 | 2.61 | 1 | 空置 |
标的5 | 南关中路114号 | 一层 | 81.96 | 5.35 | 2 | 君顺超市 |
标的6 | 南关中路112号 | 一层 | 81.96 | 5.35 | 2 | 李万珍口腔诊所 |
租赁期:租期3年,租金按年分期支付。租赁标的以房屋现状为准。
二、租赁或承租人资格和条件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与。
2.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
3.承租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承租人确定方式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按挂牌价与意向承租人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四、租赁须知
1.公告期:2020年3月24日-2020年4月13日17:00时 。
2.原租赁户在同等价位下有优先承租权。
3.意向承租人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租赁标的,提交承租申请及相关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在2020年4月13日17时前,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后,取得参与租赁资格。逾期未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租赁意向。未租赁者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4.意向承租人在被确定为承租人后,应在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租金和交易服务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第一年租金的一部分,其余租金按照《商业用房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
5.承租人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不能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租赁标的导致《商业用房租赁合同》不能履行的,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责任。
6.承租人可自行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不得改变房屋结构,不得对房屋造成损害,且装修装饰必须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环保等标准要求。租赁期满后,若原承租人不再取得承租权,需自行将房屋恢复原状,恢复原状的费用由原承租人自行承担,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费用;承租人在与出租人签订《商业用房租赁合同》时,须向出租人交纳租赁押金2000元。
7.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承租标的转租给第三方或与第三方签订分包经营租赁等协议,不得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否则,出租人有权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已支付的租赁年租金不予退还。
8.意向承租人应充分了解租赁标的现状,并到相关部门咨询。参加竞租则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确认了解租赁标的位置、面积、瑕疵等现状并且完全接受本租赁公告的全部条款。自行承担租赁后的全部风险和责任。
9.承租人须在收到出租人办理租赁手续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办理相关租赁手续,否则不予退还年租金。
10.承租人签订《商业用房租赁合同》以出租人提供的格式合同为准。
11.其他详见《租赁申请与承诺书》《租赁须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陆经理18209350555
地 址:武威市凉州区皇家国际A座写字楼10楼
网 址:甘肃省产权交易所网站 www.gscq.com.cn
甘肃省产权交易所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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