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25 13:29 加入收藏
项目编号:WL2020ZC003
序号 |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 | 甘肃省产权交易所2020年国企混改和资产出让专项图文设计制作采购项目 |
2 | 项目编号 | WL2020ZC003 |
3 | 采购人 | 名 称:甘肃省产权交易所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大厦 联系人:于经理 电 话:0931-8405308 |
4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甘肃省产权交易所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大厦 联系人:赵经理 邮箱:386548845@qq.com 报名资料请送达至上述地点或扫描发送至该邮箱(“报名信息登记表”需同时提供Word可编辑版一份)。 |
5 | 项目概况 | 1.H5设计,2.单图设计,3.画册设计,4.杂志设计,5.视频设计制作 附件1. 图文设计制作采购要求明细 |
6 | 报名时间 | 2020年3月25日9:00至2020年3月 27日16:00 |
7 | 报价时间 及规则 | 报价时间: 2020年3月27日16:00 报价规则: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5535元(超过最高限价报价均为无效报价)自由竞价60分钟,延长周期:180,竞价阶梯:100或按100的整数倍竞价。 说明:1.最高限价=1.H5设计(15元/页)+单图设计(100元/页)+画册设计(300/页)+杂志设计(120/页)+视频设计制作(5000元/3-5分钟/个) 2.经过竞价后的中标价按上述五项定比分配。 |
8 | 审查方式 | 资格前审,供应商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项目负责人邮箱,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将按竞价规则参与网络竞价。 |
9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中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具有相关的资质、业绩和经验; 4.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结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供应商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执行期(须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以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结果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具备该项目所需相关美工制作能力。 8. 注册成为“E交易”会员(免费)。 附件2.E交易平台操作指南 |
10 | 审查资料 | 供应商需符合资格要求,报名时需扫描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本公告指定邮箱: 1.报名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3); 2.提供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售后承诺书(格式自拟); 4.通用资质中要求的相应资质及业绩证明文件。 |
11 | 采购方式 | 询比价采购(网上多轮次报价) |
12 | 报价要求 | 供应商注册登录账号后在网上进行报名并提交报名资料。本项目为网上竞价项目,无采购文件,供应商报名及交纳保证金成功(系统中保证金状态为有效)后即可在规定的报价时间内进行网络竞价。 |
13 | 保证金交纳及说明事项 | 1.交纳金额:5000元; 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通过在E交易平台注册的银行账户(企业基本户)并根据系统提示付款,以E交易系统到帐为准(E交易系统到帐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帐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并优先选择中国工商银行网银或网点操作),开户行为“中国工商银行兰州市城关区中央广场第二支行”。 5.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采购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供应商一旦报名成功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方原因,如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方有权扣除供应商已交纳的保证金(交易所扣除服务费后)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在被确定为最终成交人撤回其报价的,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的; (2)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甘肃省产权交易所的; (3)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4)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加网络竞价的资格,如供应商仍进行网络竞价,其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采购方将以恶意扰乱竞价秩序为由扣除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并根据符合条件供应商的最低报价选择中标供应商。 (5)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及其它情况的。 |
14 | 物资交付时间和地点 |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分批全部完成 交付地点:甘肃省产权交易所信息发展部 |
15 | 采购服务费 | 无 |
16 | 付款方式 | 服务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7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 |
17 | 履约约定 | 1. 供应商须完全响应采购公告要求,不得负偏离。未能完全响应或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将不与该供应商签订合同,并且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供应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采购合同》应在成交公告发出后30日内签订,签订地为采购方经营地。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负责将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寄送到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且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 |
18 | 发布媒体 | 1.甘肃省产权交易所(www.gscq.com.cn); 2.易交易(www.ejy365.com)。 |
19 | 附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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