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08 10:24 加入收藏
项目编号:WL2020ZZ095
甘肃省产权交易所于2020年6月17日至7月1日发布《兰州建投国资物业第29佳园、3佳园沿街房屋公开租赁公告》(公告号:WL2020ZZ081)。该项目在公告期内征集到了多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已满足“承租人确定方式”中的竞价条件,现将该项目竞价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价项目:
兰州建投国资物业第29佳园、3佳园沿街房屋公开租赁项目
二、竞价标的:
29佳园西29号楼下2号房屋
三、竞价时间:
自由竞价期:2020年7月8日10时至7月9日15时
限时竞价期:2020年7月9日15时开始
四、竞价规则:
竞价活动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分为自由竞价和限时竞价两个阶段。资格审查通过且租赁保证金确认到帐后的意向承租人可参加竞价活动。
自由竞价期间,意向承租人可以对租赁标的充分报价,报价只要高于现有最高报价(首次报价不低于挂牌价),即为有效报价。
限时竞价期。自由竞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竞价期。限时竞价期可由多个限时竞价周期组成,每个限时竞价周期为180秒。在一个限时竞价周期内如无人加价,当前的最高报价者即为该租赁标的的承租人,该租赁标的竞价活动结束;如限时竞价周期内有人加价,则以此报价时间为新的限时竞价周期起点,以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限时竞价周期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为止,当前最高有效报价的意向承租人即成为该租赁标的的承租人,该租赁标的竞价活动结束。
意向承租人竞价成交后,省产交所出具由E交易网络竞价系统生成的《网络竞价结果通知单》,由承租人签字确认。
承租人出现以下违约情形之一的,其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将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但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租人原因等情形除外):
1.租赁成交后拒不签署《网络竞价结果通知单》;
2.租赁成交后不按所报价格和《房屋租赁公告》等文件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出租人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支付房屋租金和交易服务费或未能履行相关责任义务的。
3. 竞价期间所有意向承租人均不出价的。
因上款所述行为,导致本次租赁失败的,除租赁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外,出租人与省产交所有权对租赁标的重新组织租赁,若重新组织租赁的成交价格低于本次竞价最高报价的,其差额由本次租赁中违约的承租人补足。
甘肃省产权交易所
2020年7月7日
上一篇:安置余量房租赁项目32次租赁项目公告
下一篇:夏河县体育馆经营权租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