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19 09:33 加入收藏
项目编号:WL2021QYZS001
受委托,现将中车兰州实业管理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商铺公开招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商标的基本情况及委托招商价
招商标的商铺位于兰州市七里河区武威路127-151号,时代美居小区底商,毗邻兰州市第五十五中学、中车兰州机车有限公司、兰州西客站、甘肃省妇幼保健院、兰州理工大学、兰州中心、建兰路商业步行街、万辉国际广场等优质商圈以及宝丰花园、甘南小区、海德堡庄园、晏家坪小区等成熟小区,周边商业区、居住区、办公区密集,居住区成熟度较高、客流量大、商业氛围浓厚。
标的商铺建筑及销售许可证情况:不动产权证为:甘(2018)兰州市不动产权第0032206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为:地字第2011-084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兰规建字第620100201200202号;建筑施工许可证号为:620101201504020101;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合格证为:兰规建验[2017]023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为:兰住建商预字[2020]第047号;标的商铺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招商标的房号、委托招商价等具体信息详见下表:
序号 | 商铺房号 | 建筑面积(㎡) | 委托招商价(元) | 保证金(万元) |
1 | 二区1层108室 | 244.12 | 6,371,550.00 | 10 |
2 | 二区1层111室 | 94.12 | 2,456,550.00 | 3 |
3 | 二区二层 | 1504.28 | 18,021,150.00 | 30 |
4 | 二区三层剩余商铺 | 234.79 | 2,017,980.00 | 3 |
二、购买资格和条件
1.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购买方需在成交后一次性付清购房款。
三、招商方式
通过网络竞价或协议签约方式确定招商标的的购买方及购房价。
四、购买须知
1.招商时间:2021年1月19日至2021年1月28日17时。
2.意向购买方应在招商期内自行踏勘招商标的并了解相关情况后按要求提交《招商申请与承诺书》等报名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报名材料经审查合格后,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确认到账后,取得参与购买资格。保证金须由报名主体交纳,若发生垫付或错汇行为,则产生的一切后果将自行承担。逾期未提交购买申请及相关材料、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或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购买意向。未购买者的保证金如数原渠道无息退还。
3.成交后,购买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署后8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购房款。《成交结果确认书》签订后,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金,合同履约金待购买方付清购房款并结算完毕后原渠道无息退还。
4.招商标的的成交价款,不包含招商标的办理移交和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按规定应缴纳的相关税费。招商标的在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时应缴纳的相关税费均由转、购买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5.意向购买方需自行踏勘,充分了解招商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并到有关部门咨询。招商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意向购买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招商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对招商标的无任何异议,自愿接受招商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交易风险。
6.意向购买方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判断是否具备标的购买、落户、经营的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
7.意向购买方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后,若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或其他违约行为,省产交所可扣除意向购买方的保证金做为违约金: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购买方,因购买方原因未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购买方:
①在网络竞价中各意向购买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②意向购买方以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购买方后,因购买方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的。
(3)意向购买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招商方及省产交所损失的。
(4)意向购买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5)意向购买方泄露招商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的。
(6)意向购买方违反在递交报名资料时所签署的承诺文件的。
8.其他详见《招商申请与承诺书》《招商须知》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待签)等文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经理 15002558857 邹经理 13919974439
地 址:兰州市张掖路87号中广大厦9楼
网 址:甘肃省产权交易所网站 www.gscq.com.cn
甘肃省产权交易所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