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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品转让公告(第三次)

2021-09-15 13:50 加入收藏

项目编号:WL2021SW024


根据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转让酒品一批。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1. 转让标的

序号

物品

名称

状况描述

单位

数量

挂牌价

(元)

保证金

(元)

标的1

五粮液

八代(500毫升)

6

5708

2000

标的2

五粮液

1618500毫升)

43

35059

10000

标的3

泸州老窖

52度经典国窖1573500毫升)

42

39956

12000

二、受让条件

1.法律法规允许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与。

2.受让方须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三、转让方式

在公告期内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照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四、受让须知

1.公告期:2021915日—92817时。

2.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了解转让标的,了解相关情况后,到我所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提交相关资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取得参与交易资格。未受让者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3.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转让和移交,委托方不保证转让标的包装及质量完好,可能存在不同程度少酒。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并到有关部门咨询。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对转让标的无任何异议,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交易风险。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转让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4.意向受让方自行判断标的物真伪及品质情况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与结果。委托方与甘肃省产权交易所不对标的物真伪及品质进行甄别及保证,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公告事项如有变化,届时将发布变更公告。其他事宜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等相关文件。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大厦9

联系方式:0931-8467018 周经理 13893609155

徐经理 15002553172

    址:甘肃省产权交易所 www.gscq.com.cn

 

 

 

                                      甘肃省产权交易所

                                       202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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