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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粒子束辐射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交易公告(国资监测编号G62021GS1000004)

2021-10-19 10:00 加入收藏

项目编号:WL2021RZ008

项目名称甘肃省粒子束辐射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项目项目编号18ZZKG20210004
挂牌起始日期2021/8/23挂牌截止日期2021/10/21
挂牌期满的安排信息发布终结


项目
 概况
增资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名称甘肃省粒子束辐射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昌路509号3号楼305室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子民
成立时间1997/10/23注册资本
 (万元)
151.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6201002635291419所属行业研究和试验发展
经营范围电子加速器及相关应用技术的研发,仪器仪表产品的设计、研制、批发零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上项目国家禁止及须取得专项许可的除外)。
职工人数7人
增资前股权结构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100
增资企业承诺我方拟实施增资扩股,并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发布增资扩股信息,择优选定投资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次增资扩股是我方的真实意愿表示,已履行了有效的内部决策等相应程序,并获得相应批准;涉及融资方产权权属清晰。

2.增资扩股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未披露的限制条件。

3.我方在增资扩股过程中,自愿遵守法律法规及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定,恪守《增资扩股公告》约定,按照有关程序及要求等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增资扩股活动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主要财务指标
近三年企业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
资产总额798.52812.25677.98
负债总额638.80651.97466.59
所有者权益

159.72

160.28211.39
营业收入203.4586.33348.68
利润总额0.400.5853.81
净利润0.300.5651.12
审计机构名称甘肃泰华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甘肃泰华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甘肃泰华会计师事务有限

公司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2021/06/3027.33-5.17-5.17
报表类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
月报709.92416.15293.77
评估情况评估机构甘肃安远励致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基准日2020/12/31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222.57
每股对应估值 0.0001473万元/元注册资本
项目内容拟募集资金总额及对应持股比例
募集资金总额(万元)新增股东占增资后的股权比例备注
择优确定40%(其中货币出资不高于40%)--
拟新增注册资本

 

拟增加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50万元
 

挂牌价格1.473元/每元注册资本金
增资目的为促进电子加速器产业化发展,提高公司经营效益,筹集经营资金,根据近代物理研究所科技成果转化需求,提高科研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能力,充分发挥科研人员的力量,使其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决策、分享利润、共担风险。同时为引入对电子加速器产业熟悉的专家,助力公司发展,故进行此次增资扩股。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增资完成后,原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为60%,新增投资方合计持股比例为40%。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增资企业决策文件甘肃省粒子束辐射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决定
国资监管机构其他中央部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中国科学院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会议纪要交办单(2021)45号


特别
 告知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相关法规,按照甘肃省粒子束辐射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决定,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将以知识产权作价投资(经评估、有权批准机构备案的知识产权价格为201.86万元),并从作价投资取得的股权中提取50%的比例用于奖励,奖励对象为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其他人员。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无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职工是否参与增资

增资达成

的条件

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意向投资方接受增资条件且资增价格不低于备案的资产评估值,取得融资方有权批准机构同意并签署《增资协议》则增资达成。


增资
 方案
募集方式及拟征集投资方数量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意向投资方采取定向募集方式;以货币方式出资的意向投资方面向社会公开募集。征集投资方数量不超过3个(其中以货币方式出资的投资方1个)。
以货币方式出资的投资方遴选方式

竞争性谈判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意向投资方按时提交投资申请、足额交纳保证金并经融资方确认投资资格后,成为合格意向投资方。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拟投资比例合计为40%非原股东的合格意向投资方,融资方有权决定是否与意向投资方进行竞争性谈判或直接签约;如征集到非原股东的各合格意向投资方拟投资比例合计超过40%时,融资方将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对各意向投资方进行择优选择,并经融资方有权批准机构确定投资方、增资价格及各方投资比例等事项。

 融资方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货币方式出资的意向投资方进行择优谈判:

1. 意向投资方的科研能力。与融资方持续研发需求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匹配度高的优先。

2.意向投资方与融资方的契合度。熟悉和理解融资方的企业文化及经营理念,认同融资方的发展理念,具有良好合作基础的意向投资方优先。

3.意向投资方的投资意愿。愿意进行战略性投资,与融资方一起共同推进业务发展,着眼于长远利益的优先。

4. 投资报价。


投资
 条件
投资人资格条件

1.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意向投资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非货币资产应与融资方的主营业务相关,且经融资方有权批准机构审议同意,若意向投资方以非货币形式股权出资的,意向投资方应承诺其依法拥有拟用于出资的非货币资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权,该等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不存在被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查封、拍卖之情形,不存在抵押、担保等限制情形,资产过户或者转移给融资方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

2.以货币方式出资的意向投资人应为中国境内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电子加速器技术相关从业背景、教育经历并具有高级职称;须为电子加速器技术相关专利的主要发明人并具有省级或以上电子加速器产品研发鉴定证书。

3.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本次增资不接受业绩对赌等要求,亦不接受联合体投资。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支付要求1.以货币方式出资的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2.付款期限要求:以货币方式出资的投资方须在《增资扩股协议》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增资款一次性支付到融资方指定银行账户。
其他条件募集资金超出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由新老股东共享。 


投资
 指南
操作规则意向投资人在报名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以下由交易机构自行填制。
投资须知1. 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增资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投资方交纳保证金并且通过资格确认的,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在交易所备查资料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

2.本次增资接受货币及非货币方式进行出资。以货币方式出资的,出资币种须为人民币;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非货币资产应通过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且经有权批准机构备案后确定出资金额。

3.意向投资方须书面承诺:(1)本方须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5个工作日内签署《增资协议》。本方以货币出资的,应按《增资协议》的约定将全额增资款一次性汇入融资方指定银行账户;本方以非货币出资的,应按《增资协议》的约定就非货币资产办理移交或过户手续。(2)本方无条件同意融资方有权批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本方的股权比例和投资金额。(3)本方以非货币出资的须接受经融资方确认的货币方式出资方的投资价格,并依据该投资价格确定各方持股比例。

意向投资报名报名时间2021/8/238:30至2021/10/2118:00
报名手续 按甘肃省产权交易所要求执行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保证金金额:意向投资方拟投资总额的30%。截止时间2021/10/21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2.若意向投资方未成为投资方,经融资方确认,交易机构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

3.若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机构的交易服务费用后,在《增资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

4.若非融资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融资方有权扣除意向投资方所交纳的保证金用于对相关方的补偿:(1)意向投资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2)本增资项目挂牌公告期满,如确定进入遴选环节,意向投资方未参加或未按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程序的;(3)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未按约定时限签署《增资协议》或未按《增资协议》约定时限足额支付增资款的;(4)意向投资方泄露融资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5)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或书面承诺事项情形的。

服务费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标的咨询 李经理:18993054188;赵经理:15193197831
技术支持 李经理:18993054188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单位地址
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大厦9楼
其    他1.甘肃省产权交易所网站www.gscq.com.cn  

2.微信公众号:GSCQ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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