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产权交易所
您当前位置:首页 > 企业实物资产 > 车辆 > 兰州兰石集团兰驼农业装备有限公司车辆转让公告

兰州兰石集团兰驼农业装备有限公司车辆转让公告

2021-11-15 10:00 加入收藏

项目编号:WL2021GC151

项目名称

兰州兰石集团兰驼农业装备有限公司车辆转让

项目编号

挂牌起始日期

20211115

挂牌截止日期

2021112617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
概况

标的清单

序号

标的物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评估价/价格(元)

1

车辆

--

14

---

合计

---

存放地

兰州新区

标的

详情

车牌号

车辆名称

品牌型号

车辆识别代码

购置日期

已行驶里程约(公里)

数量

整体转让挂牌价

(元)

A5J003

小型专用客车

中弛威牌CEV5030XLJ小型专用客车

LLTAA31C2FM001687

2016/3/1

25200

1

2305750

A6J965

江西五十铃

中弛威牌CEV5032XLJ小型专用客车

LETZDDE18FH003533

2016/4/1

27759

1

A100C7

华晨金杯大海狮C2型房车

佰斯威HCZ5030XLJ-OHCZV旅居车

LSYHKBCG70K003946

2016/11/1

29972

1

AT0W36

LSLT5041XLJ1旅居车(超越C300)

兰驼牌LQ5040XLJNJC2小型专用客车

LSFGL21A9JD590369

2016/4/3

7000

1

A75748

中型非载货专项作业(救险车)

兰驼牌LQ5040XXHEQD1中型非载货专项作业(救险车)

LGDVP91G6KA640728

2017/6/1

2539

1

AS2B31

南京依维柯宝迪旅居车

兰驼牌LQ5040XLJNJCI小型专用客车

LNYSBKA48GV501675

2016/4/2

1000

1

AD7E47

南京依维柯宝迪旅居车

兰驼牌LQ5040XLJNJCI小型专用客车

LNYSBKA4XGV501676

2016/4/3

1000

1

LSLT5040XLJ1旅居车(大通V80)3

兰驼牌LQ5040XLJSHB2

2016/4/2

1000

3

LSLT5041XLJ1旅居车(超越C300)

兰驼牌LQ5040XLJNJC2

2016/4/3

1000

1

兰石睿晨拖挂式房车

2019/8/25

1

旅居拖挂(小雨滴)

2019/8/25

2

评估

情况

评估价(元)

---

评估基准日

2021-06-30

评估机构

---

转让底价

2305750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兰州兰石集团兰驼农业装备有限公司

转让方承诺

我方作为转让方,向甘肃省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省产交所”)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省产交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
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履约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省产交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党委会(扩大)会议(【202113号)、执行董事会议(执行董事会议纪要【20213号)、经理办公例会(经理办公例会纪要【202118号)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

特别
告知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并到有关部门咨询。一旦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转让须知、转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查并完全知悉及认可标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

2.标的均以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省产交所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保证。

3.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内应对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进行审查、勘验和鉴定。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了保证金,即表明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4.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并承担车辆脱保、脱审、维修、补办证件、国家排放标准要求、过户及过户所需二手车交易税票等事宜而发生的相关责任及税费。其中,二手车交易发票金额应按照最终实际成交价格开具。车辆移交前的违章、罚款等由转让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

5.成交后省产交所仅向受让方开具服务费发票。

6.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省产交所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因设备或网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交易
条件

资金交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标的交割

受让方须自行按时完成转让标的的过户工作。 

转让方式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勘查标的,并到我所登记报名、提交相关报名资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取得参与交易资格。未受让者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渠道退还。

2.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转让和移交,转让方不保证转让标的随车配件齐全和车辆性能完好。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自行向转让方有关部门咨询。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零配件缺失、损坏,随车工具缺失等),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

3.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办理车辆脱保、脱审、违章罚款、环保标准、维修、补办证件、托运、过户及过户所需二手车交易税票等事宜并承担相关费用。其中,二手车交易发票金额应按照最终实际成交价格开具。车辆移交前的违章由受让方处理并承担罚款。

4.需要办理车辆转籍(市外)的,须按转入地机动车限购政策、环保政策的相关要求办理。报名前应自行到转入地咨询落实是否符合购买落户条件及环保条件,所有风险由意向受让方人自行承担,因不能办理档案迁入引起的后果由意向受让方承担。

5.成交后,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交纳14万元车辆过户保证金,并在车辆过户保证金交纳后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车辆过户手续,逾期将扣除车辆过户保证金。车辆按期完成过户的,过户保证金将由转让方无息原渠道退还。

6.成交车辆自移交之日起所发生的交通违章、交通事故、车辆安全等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7.转让事宜如有变化,以变更公告为准,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产权交易合同(待签)》等产权交易文件。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公告期内(工作日):08:3012:0014:30 18:00:00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省产交所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
主体资料。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
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
省产交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及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纳:金额700000.00元,截止时间20211126 17:00:00,按系统提示交纳。

2.若意向受让方未成为受让方,省产交所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 
3.
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服务费及部分成交价款
4.
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和省产交所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省产交所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报价书》《成交结果确认书》及《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①在网络竞价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②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报价结果通知单》及《产权交易合同》的。
3)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及省产交所损失的。 
4)意向受让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故意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相关损失的。
6)受让方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7)受让方未按转让方要求交割标的的。

特别提示:因受让方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受让价款低于本次受让价款时,该受让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挂牌转让/网络竞价

增价幅度(元)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服务费

按《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约定收取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王经理  18119379692     苟经理 13919952445

踏勘联系人

李金元 13993129764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08:3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大厦9

技术支持

  

1.甘肃省产权交易所网站www.gscq.com.cn

2.微信公众号:GSCQ456





附件信息:

如果您对以上项目有意向,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
* 主题: * 栏目:
* 姓名: * 电话:
 邮箱:  单位:
 内容:
* 验证码:
 
关键词:

上一篇:甘FC9789 等三辆车转让公告
下一篇:碌曲县公务车辆转让公告(第三次)

分享到:
  • 备案号: 陇ICP备15003175号 甘公网安备:62010002000563号甘公网安备:62010002000563号
  •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商务大厦8F
  • 邮编:730000 联系方式:0931-8405308
  • 甘肃省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bottom
x
× ☺竞买人会员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