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09 12:25 加入收藏
项目编号:WL2021RZ011
项目名称 | 甘肃紫金云大数据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编号 | 18ZZKG20210009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1年12月9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年2月8日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
项目 概况 | 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甘肃紫金云大数据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州路北段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张文虎 | |||||||||||||||||||||||||||||||||||||||||||||||||||||||||
成立时间 | 2015/07/28 | 注册资本 (万元) | 23420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91620300351389898C | 所属行业 |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云计算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软件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卫星导航多模增强应用服务系统集成;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60 | |||||||||||||||||||||||||||||||||||||||||||||||||||||||||||
增资前股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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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企业承诺 | ||||||||||||||||||||||||||||||||||||||||||||||||||||||||||||
主要财务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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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甘肃安远励致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 评估基准日 | 2021/02/28 | ||||||||||||||||||||||||||||||||||||||||||||||||||||||||
资产总额 | 58572.07 | |||||||||||||||||||||||||||||||||||||||||||||||||||||||||||
负债总额 | 41574.01 | |||||||||||||||||||||||||||||||||||||||||||||||||||||||||||
净资产 | 16998.06 | |||||||||||||||||||||||||||||||||||||||||||||||||||||||||||
每股对应估值 | 0.7599元/每注册资本金 | |||||||||||||||||||||||||||||||||||||||||||||||||||||||||||
项目内容 | 拟募集资金总额及对应持股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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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新增注册资本 | 10000至49000万元 | 拟增资底价 | 1.00元/每注册资本金元 | |||||||||||||||||||||||||||||||||||||||||||||||||||||||||
募集资金用途 | 建设金昌紫金云数据中心1.2期项目及后续项目。 | |||||||||||||||||||||||||||||||||||||||||||||||||||||||||||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 1.本次增资扩股原股东拟出资金额10000万元-25000万元; 2.本次增资扩股新增股东合计出资不高于24000万元,其中任一新增股东出资不低于4000万元,不高于10000万元; 3.最终股权结构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总额及各投资方实际出资金额确定。 | |||||||||||||||||||||||||||||||||||||||||||||||||||||||||||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 增资企业决策文件 | 甘肃紫金云大数据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股东会临时会决议 |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 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 | 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整紫金云公司增资扩股方案的批复》(甘电投战略发【2021】13号) |
特别 |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 1.公司概况:甘肃紫金云大数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紫金云公司”或“公司”)成立于2015年7月28日,注册资本为2.342亿元,实收资本2.342亿元,注册地址为甘肃省金昌市。经营范围主要包括数据生产、存储、处理,云计算、IT服务、IDC服务及软件开发等内容。公司负责建设的金昌紫金云大数据中心项目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绿色高质量发展战略思路的重点建设项目,也是国家工信部确定的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连续三年被确定为省列重大项目。 2.项目概况:紫金云大数据中心一期项目工程于2018年4月开工建设,规划建设数据中心楼2栋、动力中心2栋、维护支撑中心1栋、集控中心1栋,总建筑面积5.155万平方米,安装机柜5086个,概算总投资10.66亿元。一期分为1.1期和1.2期两个阶段,其中第一阶段1.1期工程于2020年1月建成投运,具备2543个机柜租用服务能力,并取得国家工信部发放的数据中心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DC牌照);第二阶段1.2期工程规划建设数据中心1栋和动力中心1栋,2021年9月开工,计划于2023年6月建成投运。 3.其他详见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备查文件。 |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否 | |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 是 | |
职工是否参与增资 | 否 | |
其他需披露事项 |
增资 方案 | 遴选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遴选安排: (1)公告期:本次增资扩股公告期为40个工作日。 (2)若征集到的意向投资方及募集资金符合本次增资扩股要求和条件,则融资方与审议选定的投资方签订《增资扩股协议》;若征集到的意向投资方数量超额或募集资金超出拟募集资金总额,则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由融资方审议选定投资方、确定增资金额及股份比例。 2.竞争性谈判的主要内容: 融资方将从以下主要方面,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对合格的意向投资方进行遴选: (1)意向投资方的综合实力,包括:企业背景、股东构成、企业信用、行业声誉、财务状况、资金实力、盈利状况、投融资能力以及公司治理情况等。 (2)意向投资方相关行业市场竞争力突出,在资质、技术、人才、资金、市场等方面能够与融资方实现资源能力优势互补或协同效应。 (3)意向投资方与融资方的契合程度:认同融资方企业文化、公司治理方式及未来发展规划。与融资方或其股东建立良好沟通协作关系、有合作经历的意向投资方优先。 (4)意向投资方认同融资方对于增资后公司治理、运营管理、盈亏承担和利润分配原则实施的安排,能够积极配合并支持融资方的重大投资项目。 (5)意向投资方报价。 | |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 1.增资达成条件: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满足拟募集资金金额、股份比例等要求,意向投资方符合投资方资格条件及接受增资条件,且增资价格不低于挂牌价,并取得融资方有权批准机构同意,则增资达成。 2.增资终结条件: (1)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满后,经投资方遴选程序后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2)融资方与审议选定的投资方未能就增资金额、股份比例达成一致,未能签署《增资扩股协议》。 |
投资 条件 | 投资人资格条件 | 1.意向投资方应为中国境内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出资能力,自身不存在无法偿还的到期债务或处于被接管、破产状态。 3.意向投资方须无条件认可和接受公司现有债权债务并按其出资比例承担相应责任。 4.意向投资方须接受公司股东会或其授权机构作出的有关本次增资扩股的决议或决定,接受公司章程的全部规定并全力支持公司发展。 5.本次增资扩股不接受任何性质的对赌条款和业绩承诺。 |
增资条件及其他事项 | 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后方可查阅备查文件。 2.意向投资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增资相关文件所披露内容,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公告内容及融资方的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同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告的规定全面履行本次增资程序。 3.本项目不接受代持或委托持股情形,不接受资产管理计划或信托计划的投资。 4.其他事项: (1)省产交所向投资方仅开具交易服务费发票。 (2)本次增资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融资方所有。 | |
标的交付 | 投资方签署《增资扩股协议》并付清增资价款后与融资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
投资 指南 | 操作规则 | 意向投资人在报名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在提交《投资申请与承诺书》前了解标的情况、投资资格、保证金交纳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投资。 | |
现场尽调 | 公告期内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 ||
意向投资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1年12月9日至2022年2月8日17时 | |
报名手续 | 1.意向投资方应在公告期内赴省产交所填写提交报名材料,具体如下: (1)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主体文件;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省产交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2.意向投资方应自行登录省产交所公告标题右侧或E交易系统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 3.意向投资方应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到省产交所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保证金金额:¥1000万元整。 2.意向投资方未通过融资方资格审查,保证金将在公告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 3.意向投资方通过融资方资格审查,经过竞争性谈判,未成为投资方的,保证金在竞争性谈判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 4.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的,保证金在扣除应支付省产交所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转为部分投资价款。 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投资方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投资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融资方和省产交所可扣除该意向投资方的保证金,在扣除省产交所的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公告期满,如所征集到的合格意向投资方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因投资方原因未在公告规定的日期内签订《增资扩股合同》的; (2)意向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即省产交所损失的; (3)意向投资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4)意向投资方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的; (5)意向投资方违反在递交报名材料时所签署的承诺文件的; | ||
服务费 | 详见《投资申请与承诺书》《投资须知》等报名文件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鲁经理 18152134536 冯经理 13919178664 |
尽调咨询 | 崔经理 15214852910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 |
单位地址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中广大厦9楼 | |
其 他 | 1.甘肃省产权交易所官网www.gscq.com.cn 2.微信公众号GSCQ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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