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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城关区和平新村69-2号商铺租赁公告(第二次)

2022-04-26 11:00 加入收藏

项目编号:WL2022ZZ072

项目名称

兰州市城关区和平新村69-2号商铺租赁(第二次)

项目编号

N0118FCZZ220322

产权子类型

房产

挂牌起始日期

2022-4-26

挂牌截止日期

2022-5-11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则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

概况

标的名称

标的位置

楼层

建筑面积约

(㎡)

挂牌年租金

(万元)

租赁保证金

(万元)

租期

(年)

支付方式

用途

和平新村69-2号商铺

兰州市城关区和平新村

1

85.24

8.18304

2.04576

3

年付

禁止餐饮

特别提示

1.出租标的为临街一层商铺,单价为80元/月/㎡。

2.原租赁合同已到期,原经营业态为中医诊所。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兰州市城关区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出租方承诺

我方作为出租方,向甘肃省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省产交所”)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出租,由省产交所公开发布出租信息并组织交易活动。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出租标的相关资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省产交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关于兰州市城关区和平新村69-2号房屋租赁项目标的挂牌的函》(2022年3月28日)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兰州市城关区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交易

条件

租金交纳方式

线下支付

交易方式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按挂牌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法律法规允许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承租方应在付清首年租金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共同办理租赁标的交接相关事项,承租方不及时办理租赁标的交接相关事项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负。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租赁标的并了解相关情况,按要求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按规定交纳租赁保证金到省产交所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资格审查合格且租赁保证金确认到账的意向承租方,取得参与租赁资格。逾期未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或租赁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租赁意向。未租赁者的租赁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2.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内容以出租方格式文本为准),并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首年房屋租金。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3.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标的转租给第三方或与第三方签订分包经营租赁等协议。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收回租赁标的,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及租赁押金不予退还。

4.承租方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行业监管等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等。否则,造成承租方不能按规(约)定使用标的并导致《房屋租赁合同》不能履行的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租赁标的房屋电费、停车费、网费、垃圾费、物业费等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房屋租赁涉及的税费由租赁双方根据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6.意向承租方应实地踏勘租赁标的并到出租方及有关部门咨询,充分了解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意向承租方报名并提交报名资料、交纳租赁保证金,即视同已经实地踏勘和咨询认可租赁标的面积、范围、租赁要求及瑕疵等现状并完全接受公告的全部内容,自行承担租赁后的全部风险和责任。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租赁标的状况、面积差异、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租赁标的或拒付租金。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7.公告期内因相关政策、市场环境等发生变化造成出租方须调整租赁方案的,按照相关规定中止公告并撤回租赁标的,及时如数无息退还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出租方、省产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8.其他详见《租赁须知》《租赁申请与承诺书》等租赁文件。

 

交易

指南

交易规则

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意向承租方请务必在提交《租赁申请与承诺书》前了解标的情况、保证金交纳、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承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

现场展示

意向承租方自行踏勘

交易报名

报名时间

2022-4-26   09:00:00 至 2022-5-11   17:00:00

报名手续

1.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赴省产交所填写报名材料、提交报名主体资料;

2.意向承租方应自行登录E交易系统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报名材料;

3.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交纳租赁保证金至省产交所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纳:2.04576万元,截至时间2022-5-11 17:00:00,按系统实际到账的时间为准。

2.意向承租方未成为承租方,省产交所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  

3.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租赁保证金自动转为租赁押金租赁押金为三个月租金)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和省产交所可扣除该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在扣除省产交所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因承租方原因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①在网络竞价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②意向承租方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因承租方原因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3)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及省产交所损失的;

4)意向承租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5)意向承租方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的;

6)意向承租方违反在递交报名资料时所签署的承诺文件的。

7)意向承租方未按转让方要求交接标的的。

8)意向承租方在标的移交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等的。

因承租方原因导致再次挂牌的,若次挂牌租赁价格低于本次价格时,该承租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交易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挂牌出租

增价幅度(元)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服务费

详见《租赁须知》《租赁申请与承诺书》等报名材料。

附件下载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鲁经理  15009313553

踏勘联系人

李经理  18393811870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大厦9楼

技术支持

 

    他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ggzyjy.gansu.gov.cn/

甘肃省产权交易所 www.gscq.com.cn

微信公众号:GSCQ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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