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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农垦建筑网架工程有限公司车辆转让公告(第三次)

2022-05-30 11:49 加入收藏

项目编号:WL2022GC092

项目名称

 甘肃农垦建筑网架工程有限公司车辆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

挂牌起始日期

2022年5月30

挂牌截止日期

2022年6月1317时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序号

车牌号

车辆名称

车辆识别号

发动机号

注册日期

参考行驶公里数

挂牌价(元)

保证金

(元)

备注

1

 C-A1099

福田牌皮卡

LVAV2MWB5EJ058338

SPB4598

2014.12.2

93500

 54877

20000

脱保脱审

2

C-78051

五菱客车

LZWADAGA5D8050555

 UD22220644

 2013.5.8

 176000

13770

5000

车辆重新喷漆

标的

详情

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标的不含车牌号。

评估

情况

评估价(元)

评估基准日

评估机构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甘肃农垦建筑网架工程有限公司

转让方承诺

我方作为转让方,向甘肃省产权交易所(以下统称“省产交所”)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省产交所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履约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省产交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

告知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并到有关部门咨询。一旦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转让须知、转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查并完全知悉及认可标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

2.标的均以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省产交所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保证。

3.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内应对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进行审查、勘验和鉴定。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了保证金,即表明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4.成交后省产交所仅向受让方开具服务费发票。

5.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省产交所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因设备或网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交易

条件

资金交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法律法规允许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标的交割

受让方须自行按时完成转让标的的过户工作。 

转让方式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工作日内自行踏勘转让标的,了解相关情况后,自行打印并签署《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现场踏勘确认书》,携带上述文件到我所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提交相关资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取得参与交易资格。未受让者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2.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并到有关部门咨询。标的资料是对标的物的一般性介绍,不作任何瑕疵担保。转让标的车况、性能、型号、行驶里程等状况以现场实物为准。受让成功后,转让标的的任何瑕疵(包括但不限于零配件缺失、损坏,随车工具缺失等)等已知或未知风险,均不改变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

3.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办理车辆脱保、脱审、环保标准、维修、补办证件、托运、过户及过户所需二手车交易税票等事宜并承担相关费用。其中,二手车交易发票金额应按照最终实际成交价格开具。车辆移交前的违章由转让方处理并承担罚款。

4.受让方如需将车辆登记变更至异地,须自行了解当地车辆登记变更所涉及的车辆限购政策及环保政策等相关规定,因不能办理车辆档案迁入造成的相关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受让方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车辆过户保证金,受让方须在成交后10天内办理完成车辆过户手续,逾期将扣除车辆过户保证金,车辆按期完成过户的,过户保证金原渠道退还(不计利息)。

6.成交车辆自移交之日起所发生的交通违章、交通事故、车辆安全等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7.具体情况详见《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产权交易合同(待签)》等相关文件。本公告事项如有变化,届时将发布变更公告。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意向受让方在提交报名资料及竞价前请务必遵照《转让公告》《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和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投资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投资。

现场展示

---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公告期内(工作日):08:30至 12:00;14:30至 18:00:00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e交易系统上传并向省产交所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省产交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及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纳截止时间2022613 17:00:00,按系统提示交纳。

2.若意向受让方未成为受让方,省产交所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 

3.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交易保证金转为车辆过户保证金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和省产交所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省产交所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报价书》《成交结果确认书》及《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①在网络竞价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②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报价结果通知单》及《产权交易合同》的。

3)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及省产交所损失的。 

4)意向受让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故意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相关损失的。

6)受让方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7)受让方未按转让方要求交割标的的。

特别提示:因受让方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受让价款低于本次受让价款时,该受让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竞价安排

 按系统提示进行竞价

服务费

按《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约定收取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报名咨询联系人

 敬经理  13893452348

踏勘联系人

  高翔  13830583779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08:3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大厦9楼

技术支持

400-828-9082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

甘肃省产权交易所 www.gscq.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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