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09 14:49 加入收藏
项目编号:WL2022GC098
项目名称 |
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车辆转让项目(第二次)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06-09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06-22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标的 |
标的 |
||||||||||||||||||||
序号 |
车牌号 |
车辆类型及品牌型号 |
车辆识别代码 |
发动机号码 |
注册日期 |
参考行驶里程(公里) |
转让挂牌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
1 |
甘AR0999 | 帕萨特小型轿车 SVW7183TJD |
LSVEU49F892373892 |
026634 |
2009-9-22 |
343704 |
65.205 |
20 |
|||||||||||||
甘AR1163 |
帕萨特小型轿车 SVW7183TJD |
LSVEU49F792373978 |
026672 |
2009-9-22 |
252534 |
||||||||||||||||
甘AK0922 |
奥迪牌小型轿车FV7201TFCVTG |
LFV3A24F0B3112506 |
292425 |
2012-2-3 |
75467 |
||||||||||||||||
甘AK0615 |
奥迪牌小型轿车FV7201TFCVTG |
LFV3A24F1B3112448 |
291796 |
2012-2-3 |
112149 |
||||||||||||||||
甘ABU016 |
奥迪牌小型轿车FV7201TFCVTG |
LFV3A24F4B3022310 |
241394 |
2011-5-11 |
58990 |
||||||||||||||||
甘ABU553 |
奥迪牌小型轿车FV7201TFCVTG |
LFV3A24F1B3025701 |
240382 |
2011-5-12 |
96903 |
||||||||||||||||
甘AE5859 |
奥迪牌小型轿车 FV7201TCVT |
LFV3A24F573071958 |
079335 |
2007-12-25 |
214855 |
||||||||||||||||
甘AE5928 |
奥迪牌小型轿车 FV7201TCVT |
LFV3A24F973071946 |
079392 |
2007-12-26 |
163395 |
||||||||||||||||
甘AAY997 |
普瑞维亚小型普通客车JTEGS54M |
JTEGS54M6B7020424 |
2GR0823913 |
2011-11-24 |
181259 |
||||||||||||||||
甘AR1153 |
别克-GL8 |
LSGUD82C79E022531 |
98170159 |
2009-9-22 |
273054 |
||||||||||||||||
甘AR1120 |
别克-GL8 |
LSGUD82CX9E022183 |
98120035 |
2009-9-22 |
241400 |
||||||||||||||||
甘AC2077 |
金杯-格瑞斯 |
LSYAAAAF76K029969 |
3433176 |
2006-6-15 |
199027 |
||||||||||||||||
甘A35263 |
丰田-海狮 |
JTFSX23P296070335 |
2TR8216041 |
2009-10-1 |
192351 |
||||||||||||||||
甘A69511 |
丰田-斯柯达 |
LFMES58168S002679 |
8065408 |
2008-2-27 |
94107 |
||||||||||||||||
标的 详情 |
标的1:14辆车整体打包转让。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 |
||||||||||||||||||||
评估 情况 |
评估价(元)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机构 |
---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作为转让方,向甘肃省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甘交所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甘交所集团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履约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甘交所集团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总经理办公会〔2022〕19号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
特别 |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并到有关部门咨询。一旦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转让须知、转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查并完全知悉及认可标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 2.标的均以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甘交所集团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保证。 3.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内应对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进行审查、勘验和鉴定。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了保证金,即表明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4.成交后甘交所集团仅向受让方开具服务费发票。 5.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甘交所集团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因设备或网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
||||||||||||||||||||
交易 |
资金交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法律法规允许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标的交割 |
1.受让方应按《交易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车辆的交割及过户工作,因受让方原因逾期未能交割及过户的,按《交易合同》的约定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2.受让方如不及时办理交割、过户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负。 |
||||||||||||||||||||
转让方式 |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并到有关部门咨询。一旦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查并完全知悉及认可标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 2.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转让标的并了解相关情况,对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进行审查、勘验和鉴定,按要求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并在E交易系统(www.ejy365.com)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取得参与交易资格。逾期未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受让意向,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了保证金,即表明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未受让者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 3.成交后,受让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足额交纳交易价款、服务费至甘交所集团指定银行账户。并携带相关资质手续与转让方共同办理车辆过户。因受让方原因未能按时签订合同的,视为违约。 4.受让方须在《交易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办理移交车辆及交接车辆变更登记所需相关手续。若因受让方原因导致逾期未能交割及过户的,受让方按《交易合同》的约定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受让方如不及时办理交割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负责。 5.受让方须自行办理并承担因解决车辆脱保、脱审、维修、补办证件、托运、过户及过户所需二手车交易税票等事宜而发生的相关费用。车辆移交前的违章、罚款等由转让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车辆移交后发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发生事故、丢失及损毁等)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6.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判断是否具备标的过户、使用的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意向受让方如将车辆变更登记至异地,须自行了解当地车辆变更登记相关规定,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和风险。 7.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或转让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甘交所集团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8.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交易合同(待签)》。
|
||||||||||||||||||||
交易 |
竞价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提交报名资料及竞价前请务必遵照《转让公告》《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和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投资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投资。 |
|||||||||||||||||||
现场展示 |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日):08:30至 12:00;14:30至 18: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甘交所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及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2-06-22(17:00),以系统实际到账的时间为准。保证金须由报名主体交纳,若发生垫付或错汇行为,则产生的一切后果将自行承担。 2.若意向受让方未成为受让方,甘交所集团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 3.《交易合同》生效且收到受让方支付的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交易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金,合同履约金待标的交割完毕并按转让方的要求对现场进行恢复后,甘交所集团收到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资产交割单后无息原渠道退还。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和甘交所集团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扣除甘交所集团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报价书》《成交结果确认书》和《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①在网络竞价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②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报价结果通知单》及《交易合同》的。
③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及甘交所集团损失的。 ④意向受让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⑤意向受让方故意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相关损失的。 ⑥受让方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⑦受让方未按转让方要求交割标的的。 特别提示:因受让方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受让价款低于本次受让价款时,该受让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网络竞价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按《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约定收取 |
||||||||||||||||||||
附件下载 |
--- |
||||||||||||||||||||
联系 |
咨询联系人 |
蔡经理 18909404199 |
|||||||||||||||||||
踏勘联系人 |
蔡经理 18909404199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08:3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大厦9楼 |
||||||||||||||||||||
技术支持 |
赵经理 15193197831 |
||||||||||||||||||||
其 他 |
甘交所集团 www.gscq.com.c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