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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伏羲城新建仿古院落招商公告

2022-12-01 18:25 加入收藏

项目编号:WL2022QYZS004

受委托,现将天水羲元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伏羲城新建仿古院落公开招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序号

坐   落

不动产权证号

用 途

结构

共有宗地面积()

证载建筑面积(㎡)

单价

(万元/)

总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1

秦州区伏羲城片区55#院

甘(2022)天水市不动产权第0030615号

住宅

混合结构

224.00

154.32

3.00

462.96

130.00

2

秦州区伏羲城片区54#院

甘(2022)天水市不动产权第0030564号、

0030565号、0030566号、0030567号、

0030568号

住宅

混合结构

366.00

379.16

2.60

985.816

290.00

3

秦州区伏羲城片区52#院

甘(2022)天水市不动产权第0030560号、

0030561号

住宅

混合结构

190.00

139.19

3.00

417.57

120.00

4

秦州区伏羲城片区19#院、

20#院

甘(2022)天水市不动产权第0030627号、

0030628号、0030629号、0030630号、

0030554号、0030555号、0030556号、

0030562号、0030563号

住宅

混合结构

550.00

426.24

2.00

852.48

250.00

二、招商条件及方式

1.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招商标的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认购方的,招商方按挂牌价与认购方直接签约;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认购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最终确定此次招商认购方及成交价格。

三、认购须知

1.公告期:2022年 12月01日—12月14日17:00时。

2.本项目招商主体(销售方)为天水羲元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招商标的是其开发建设的房地产。

3.招商标的已全部完工并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意向认购方需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包括标的户型、朝向及交付时间等具体情况,并到有关部门咨询政策规定等相关事项。

4.意向认购方决定认购的,到甘交所集团提交相关报名资料,进行报名登记。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到甘交所集团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取得招商资格。未认购者的保证金在招商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渠道退还。

5.意向认购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招商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对招商标的无任何异议,自愿接受招商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招商风险。

6.认购成功后,认购方与甘交所集团签订《认购结果确认书》,并在认购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甘交所集团指定账户交纳剩余价款,并按照《认购申请与承诺书》的约定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签署《认购结果确认书》后有关招商标的的移交、不动产权利转移登记等均由招商双方自行完成。

7.认购价款可以采用一次性付款或银行按揭方式支付。具体按揭方式:首付款30%,剩余价款由认购方进行按揭贷款后(兰州银行贷款:首套4.3%,二套4.9%;交通银行贷款:首套4.1%,二套4.7%),由贷款银行直接转至招商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认购方须提前自行到贷款银行查询是否符合贷款要求)。

8.采用贷款方式付款的认购方按约定付清首付款后的10日内,自行向贷款银行提出贷款申请,按银行要求提交办理按揭抵押贷款所需的相关手续。若贷款银行对受让方的贷款申请和提交的各项证明材料审查未合格的,或在规定时间内认购方不予配合或不提供相关手续等其他自身原因致使银行贷款申请未获得批准的,认购方须在收到银行通知后的10日内向甘交所集团付清所有剩余认购价款,因认购方自身原因未能正常贷款或贷款无法补足剩余价款,则认购方需自行补足剩余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9.《认购结果确认书》出具后,认购方不得以不了解招商标的状况、招商标的存在瑕疵或面积勘丈误差、现场踏勘不清等任何理由,退还招商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招商主体有权对标的再行处置。

10.招商事宜如有变化,以变更公告为准。其他事项详见《认购申请与承诺书》等文件。

四、特别告知

1.甘交所集团负责本次招商代理工作,意向认购方以本公告的约定方式认购标的,并签订《认购结果确认书》,既表明甘交所集团服务事项已彻底完毕,后续事项均由认购方与招商方双方完成,后续事项出现的相关问题和责任甘交所集团概不承担。

2.本次招商活动不组织统一标的踏勘,由意向认购方自行了解标的实际情况,认购风险由认购方自行判断和承担。

3.疫情期间,意向认购方踏勘招商标的,应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规定,否则,由此引发的所有责任均由意向认购方自行承担。因招商标的踏勘期间被隔离等相关费用由意向认购方自行承担。

4.招商标的成交后,因疫情突发等情况导致招商标的无法约定交割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并且不得以此为理由向招商方或甘交所集团提出赔偿、补偿等要求。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大厦9楼

天水市秦州区民主东路天麟金融大厦12楼

联 系 人:张经理 13919108121     王经理18093860844

甘交所集团网站:www.gscq.com.cn

微信公众号:GSCQ456

甘肃省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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