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06 16:24 加入收藏
项目编号:WL2023ZZ165
项目名称 | 兰州市城关区榆中街82 - 88号三楼部分非住宅房屋租赁公告 | ||
项目编号 | N0118FCZZ230984 | 产权子类型 | 房产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6-06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6-19 |
承租人确定方式 |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采取网络竞 价方式确定承租人;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按挂牌价直接签约。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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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 |
1.公告期: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19日止。 2.意向承租人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租赁标的,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在 2023年6月19日17时前,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交易 保证金确认到账后,取得参与租赁资格。逾期未提交租赁申请及相关材 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帐的,视为放弃租赁意向。未租赁者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3.意向承租人应在被确定为承租人后5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通知书 》 《房屋租赁协议》,并按协议约定交纳房屋租金及租赁押金。承租人 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待《房屋租赁协议》签署完毕后扣除应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并将剩余交易保证金无息原路径退回。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4.承租人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行业监管等有关规定,不得 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不准从事与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规定相 违背行业。所经营行业若产生明显烟气、油污、噪音、废气、废水污染 等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经主管部门核准同意)且不能存放易燃易爆化 学危险品,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规(约)定使用房屋并导致《房屋租赁协议》不能履行的,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责任。 5.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 第三方或与第三方签订分包经营租赁等协议,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 否则,出租人有权单方终止《房屋租赁协议》,已支付的房屋租金、租赁押金不予退还。 6.交易过程中涉及税费由交易双方根据税法及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7.意向承租人应充分了解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并到出租人及 有关部门咨询。意向承租人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 并认可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自愿接受租赁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 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意向承租人在被确 定为承租人后,不得以不了解租赁标的状况或租赁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 理由,退还租赁标的或拒付租金。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8.其他详见《租赁申请承诺书》《租赁须知》《房屋租赁协议(待签)》等文件。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线下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线下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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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法律法规允许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参与。 2.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无违法违规、不良经营记录。 3.承租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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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承租人严格按照《兰州市直管公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服从出租人管理。 2.在协议履行期内,承租人必须按时交纳水、电、暖、天然气、房 屋租赁税等各项税、费,并做好防火、防盗、治安等安全生产工作,服从出租人管理。 3.承租人必须爱护房屋及管道设施(上、下水管道、暖气管道、天 然气管道、消防管道、电路电线管道等),其相应的维修维护由承租人负责,并不得擅自改动房内各种设施设备。严禁开门、开窗、乱拆、乱建,如因特殊需要,必须征得出租人同意,在符合原设计要求的基础上, 严格规范施工,因承租人使用不当造成的房屋损坏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赔 偿责任,协议期满后,承租人退租,其装修,改建的设施应无偿归出租人所有。 4.承租人不得利用房屋入股、联营、转让、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 从事非法活动,如有违反,出租人有权解除协议,收回房屋并没收其非法所得。 5.在协议期内,承租人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均由承租人承担解决,与出租人(房屋产权人)无关。 6.该房屋涉及遗留问题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负责处理并承担(包含 但不限于:房屋内遗弃物清理及垃圾清运费用、之前拖欠的房屋租金、采暖费、水电费、物业费等)。 |
交易 指南 |
交易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提交报名资料及竞价前请务必遵照《转让公告》《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和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投资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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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展示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06-06 09:00:00 至 2023-06-19 17: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承租方应在项目公告的规定时间内向甘交所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和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注册报名登记,并按时交纳交易保证金。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意向承租方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及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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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纳交易保证金截止时间2023年6月19日 17:00:00,按系统提示交纳。 2.若意向承租人未成为承租人,甘交所集团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 3.若意向承租人成为承租人,交易保证金将在《租赁合同》签署完毕后原路径无息退回。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人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承租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出租方和甘交所集团可扣除该意向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甘交所集团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意向承租人在被确定为承租人后,因承租人原因未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房屋租金与押金(或补差额)并签订《成交确认书》及《房屋租赁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 ①在网络竞价中各意向承租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②因承租人原因未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房屋租金与押金(或补差额)并签订《成交确认书》及《房屋租赁合同》的。 (3)意向承租人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及甘交所集团损失的。 (4)意向承租人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5)意向承租人故意泄露出租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相关损失的。 (6)承租人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特别提示:因承租人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招租价款时,该承租人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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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陈经理18919916979 邓经理13919257020 |
咨询电话 | 0931-8483288 | |
咨询时间 |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至12.00 下午2.30至6.00 | |
咨询地址 | 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大厦9楼 | |
技术支持 | ||
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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