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落实甘肃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突出打造全省新的增长点增长极增长带”“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引导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基础设施建设和十大生态产业发展”“大力推进传统产业绿色化、智能化、信息化‘三化’改造”和加速推进“新基建”的目标方向,按照《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以出让国有资源资产和资产证券化等多种方式补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本金工作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18〕197号)明确的筹资任务,甘肃省国资委积极推动省属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和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基础设施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产业集中,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集中。引导省属企业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加快非主业、非优势产业的资源资产变现,实现国有资本形态转换,把国有资本更多投入到更需要的关键领域。在国有资本形态不断转换过程中,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助力甘肃基础设施补短板,发展十大绿色生态产业,加快“三化”改造,加速推进“新基建”,打造甘肃省新的经济增长点。
2020年,甘肃省国资委率领省属企业同一个目标感知责任,同一项任务携手推进,组织省属企业再次对无战略安排或无协同优势的资源资产进行了全面摸底,梳理了100个资源资产处置变现项目,其中:实物资产类变现项目56个,股权类变现项目40个,矿产资源类变现项目4个,现向市场集中公开推介。所有推介项目依法依规履行国有资产转让相关程序后,将陆续正式挂牌转让,欢迎广大社会投资人积极参与,精诚合作,共赢商机,共同发展,共创未来,共享发展新机遇。
甘肃丝路宏聚煤炭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2月18日,是酒钢集团一级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其中:酒钢集团出资1600万元,持股比例80%,内蒙古庆华集团阿拉善庆华矿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出资400万元,持股比列20%。公司经营范围:煤炭的批发;矿产品、化工产品、金属制品、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物资的仓储服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服务。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加快发展通道经济的决策部署,酒钢集团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的号召,于2019年12月23日,在嘉峪关建设支撑疆煤东进、蒙煤南下的“丝路煤炭集散中心”,并通过对控股子公司“酒钢集团庆华矿产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扩股,组建成立了“甘肃丝路宏聚煤炭有限公司”,使其成为丝路煤炭集散中心唯一的运营实体。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80% |
内蒙古庆华集团阿拉善庆华矿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0% |
引进战略投资者实施混改分两步实施:
第一步,先对两家原有股东进行同比例增资,将丝路宏聚注册资金增至5000万元。
第二步,在第一步增资完成基础上,以“立足酒钢、面向河西、拓展省外”为经营发展方向,再扩大增资范围,围绕丝路煤炭集散中心的建设,拟引进资源供给型、物流运输型及资源需求型战略投资者,对丝路宏聚公司进行增资扩股。
财 务 状 况 (万元) |
总资产 |
总负债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利润 |
净利润 |
|
2017 |
23,543.92 |
20,648.81 |
2,895.11 |
47,705.52 |
885.10 |
663.15 |
|
2018 |
4,222.32 |
927.93 |
3,294.39 |
34,898.95 |
532.87 |
399.27 |
|
2019 |
9,498.54 |
6,181.24 |
3,317.30 |
19,835.56 |
30.83 |
22.92 |
丝路宏聚公司增资扩股引进战投后,将打造成为强强联合、优势互补的载体,实现互惠互利、互利共赢的初衷和愿景,共同推进建设支撑疆煤东进、蒙煤南下煤炭集散中心。
煤炭资源供给型、物流运输型及资源需求型战略投资者。